尊敬的用户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(第33号),由信息产业部、通信管理局关于备案的检查工作正在开展中,自7月1日起,通信管理局将对未备案的网站进行核查,对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依照信息产业部的要求关闭,请广大用户和代理商立即对下属的网站进行ICP备案的核查工作,还没提交备案信息的请在7月14日前提交。
备案办理方法:
1. 用户自行在 www.miibeian.gov.cn 办理(信息产业部网站) ;
2. 用户和我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并将相关资料提交,我司代办备案。
我司将在7月14日前对所有网站进行备案清查,凡没提交备案资料、没有备案号、备案中、未按规定添加备案证书和放置备案号的四类网站,请于2008年07月14号前自行关闭,直至备案成功后开放,若因上面原因导致服务器暂时中断或被封网,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司备案人员!
备案专用Q Q:502502821
备案专用邮箱:f80058@gmail.com
公司联系电话:0755-82870941
|